這個星期忙得不可開交,朝九晚十,週末我一點也不想出外,只想呆在家裡、看看書、發發呆。習慣了他在這裡,他不在突然有點不習慣。整整一個月的時間,他是這樣觸手可及。(雖然只限於網路世界裡)
連續四天跑車,要等到下星期二。臨走前,我在msn哭著逼迫他拍幀照片給我,以前他推辭了好幾次,我這次就是鐵定不讓。又不是拍色情照,我不明白他為何總是不肯。或許他真的不喜歡拍照。他耐不著我這樣麻煩,最後說「好的,知道了,答應你了好吧。」
不知為什麼,我就感到他這次沒有把電腦帶去,所以一點也不著急等他。且看我對不對。
數天前踫到stuart,猜他快要(或者已經)跟未婚妻結婚了,好幸福啊﹗
剪了短髮,由中世紀王子變回布斯偉利士(Bruce Willis)。
他記起我剛剛又去了雲南一個月,笑著說:you must have travel blood in you(拉一拉右手手皮), never lose it, it's a good thing。
他不斷問我打算到什麼地方唸書?香港?外國?唸書以前會在哪裡?
我頭昏腦脹,對啦,問我打算幹什麼還容易,在哪裡?天曉得。
I don't know, i've met someone in Yunnan.
Oh, congratulations!
I have to think it through before i go back. I cannot think when i see him.
(smile) Isn't it amazing when you love someone?
我們的道路不斷相交,現在又多了一個共同之處。
回家後告訴他,我和他一起說了句:「祝福」。
或許有人希望我收歛一點(應該除了他以外所有人都有這個想法)。
我只希望在感情上我能簡單直接一點,我從來不會掩飾自己的感情,現在不過是通過最貼近我內心的文字,寫我的日記。
星期五下午,下著綿綿細雨,我坐在辦公室露台的白膠椅上小休,雨粉飄滿一臉。快出陽光了吧,我期待那道跟他一起在海子山遇上的雨後彩虹。
如果他也在這裡,如果我在他那裡。
我瞌上眼。
好涼快。
他在,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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