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月 18, 2006

大概上星期的counselling session跟台灣旅行讓我輕鬆不少,1st round bloody application也完結,解脫了。

再三番四次解釋我跟父母的分歧也無謂吧,其實我已經說得很累了。到最後我只能說,我甚至不奢求他們理解,把我說說話聽進去,明白我在想什麼已經夠了。要做的事就要做,我從來不給予自己機會後悔,現在亦然。現時的任務最多到年尾也該結束了,在想以後。總是一下子就心癢癢要離開香港。台灣四天團可能讓我自覺地強化了反城市的情緒,世界這麼大,總得離開走一圈。其實究竟什麼是繁榮,而人又適合在什麼地方生活?

城市……

終於發現做人難,做貪心的人必自斃。

朋友說到了廿六歲,發現不能追尋理想了。我反問他的理想是什麼,卻發現他的理想每樣都在實行中。問題是,我也希望白天在香港上班,回家有道隨意門直通麗江老謝車馬店我男人房間。這叫不切實際,也可以叫這夢想。到了廿六這個歲數,大概有足夠磨練教曉我們夢之無限,生之有限,與其說向現實低頭,不如說向我們的不切實際低頭,作出取捨。

人生好不好玩,也只是態度而已。到目此為止,我對這次家庭分歧的最重要結論是:這件事,這個男人根本不是什麼大事。

這句話大概他們也不會明白的。

男人只是人生一部份,無論是他或者是誰,要發生的事還是會發生,就是和他分手,也不見得我會跟個青靚白淨廿歲頭後生仔拍拖結婚生仔買樓打份牛工打一世在香港安居樂業了此殘生,阿彌陀佛。反正我早已接受自己是中坑磁石這個事實,很久沒後生仔來敲我門啦honey。

愛情真的很有趣,做了廿幾年人突然很強烈的不想死(主要是因為怕同事p有天老羞成怒出雙刀三國無雙似的滅了702門),如果沒有好好跟這個男人生活一段日子,我將會終生抱憾。人和人之間為何產生愛,真的很奇怪。

現在只要能在他懷裡緊緊抱著睡,就夠了。
(數次有人懷疑我發綺夢,其實我連綺夢是什麼都不知道)


單單為這所謂的愛情,

已經夠我們眷戀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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