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以為我瞭解他們,但其實沒有。
連我自己也犯錯,把自己的一套,套在他們身上。
錯極了錯極了。
曾經很喜歡很喜歡一個男人,被拒絕後為了拯救自己失陷的情緒,和減輕他的愧疚,而決絕地放棄對他的感情,戰戰競競的和他保持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朋友關係,後跌跌撞撞的投入另一個男人的懷抱搞得一塌糊塗,直至能和這個特別的人坦然相對。
所以,我以為放下是唯一及最好的出路。
並一直這樣以為。
既然我可以,那所有人可以用腦袋去操縱情感,直至情感歸位。
所謂揮慧劍斬情絲嘛。
我不知道這樣做是對是錯。
雖然絕無僅有當面拒絕人,但我口邊總掛著一句從沒有說出來的:「對不起,我不能為你帶來幸福,你還是捨棄我吧。」
然而,我憑什麼去決定人家的幸福?究竟人家覺得什麼是幸福也不並在我控制範圍內。
記起愛那個特別的人時,我說過這句話:「找到一個藉得愛的人這感覺太美好了,這世界真漂亮,我要告訴所有人、告訴他我愛他,讓他知道有人因為他的存在這樣幸福地活著。」當然我也言出必行並撞牆了。但我依然記起當天的自己,歡天喜地讓這個混世大魔王進入我的生命,在心裡珍愛這美妙的感覺,最後因無法得到又溫柔的輕輕放手。
可他依然是那個特別的人,儘管我瘋狂地愛上另一個更厲害的混世大魔王,他依然是特別的,他依舊散發那種甜蜜的香氣,掛著「我曾經深愛的人」的牌匾 。
到最後我只希望他們都活得好,仿佛我可以做的只是輕輕的祝福他們。
將任何人拒諸門外是最殘酷的做法吧。
或許是我沒有放低,現在我也只能把門虛掩,保留關門的權利。
我也不知道除此以外我還能做什麼了。
(寫於1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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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討厭不肯承認錯誤的人。
I swear.
I don't pity them.
And i'm so fucking tired of those who can only create trouble and totally incapable of clearing their shit.
God bless those who are hurt by their childish behaviour, may God b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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