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4月 09, 2007
倫敦第一篇
跟自己說好來倫敦休息,遵守諾言,每天吃喝玩樂睡。
家是雙人房,睡double-decker bed,和香港家裡差不多。新裝修,全屋是ikea的廉價傢俱(這樣刻薄真好玩),不久前已經有人坐爛床了,某天Al在上格做sit-up,我跟Mel在下格感到塌樓危機,驚叫。
房間小但雅致,窗邊一隅舖了兩塊地毯,結果同房Amy就在地上睡起來了,也愈來愈多人在我房間打地氣,好玩。
前幾天大家以為撞鬼了,Lii Na問我信不信鬼神,我說我聽到聲音可是不知信不信有鬼好。想起我們去聖堂找神父,說晚上在房間聽到詭異之聲,神父著我們睡前做十字手勢和祈禱,主會保祐我們。我們四人找個教徒也沒有,連怎麼祈禱都不懂,我做十字手勢也永遠錯方向,罷了。我送了張觀音立體閃卡給Cherry,希望他跟Lii Na能好好睡覺。
最後,發現有老鼠。
原來連神父也有全知能力,而我們真的是nut cases。
10號起在East End Hackney的Arcola Theatre上班,今天第一次七點九起床,令平均起床時間由中午微微下調幾秒。在倫敦逛了三星期,逛了很多市場,食物很便宜,車費天價。跟Stan到Colchester探Ronald,單兩天半花了接近一百英磅,我說:「我不出去了。(我不跟你出去了)」
天氣愈來愈暖了,沒短袖衣服,好慘。到Primark和Marc Jacobs逛街,一天跟兩個人吵架,阿媽帶著七歲兒子大條道理打尖,我說沒道理,要排隊,她在大門口拉著我左臂吵,我頭也不回說:「Shut it!」(正八婆)
坐巴士,朋友oyster card(為什麼儲值卡都是海鮮名?Octopus? Oysters?)沒錢,我跟司機說下車再給。他死也不開車,全車英國人指著我們罵,鐵了心我們四人想坐霸王車,我瞪著他們,想說:「你地知條毛,嘈喧巴閉。」
又睏了。
懶執相,大家通融下,搵個頭就D相。
哈哈。
1 則留言:
baby, enjoy your time.
So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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