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沒有造夢見到他(可能還有造夢,無從稽考),也沒有哭著睡。
我愈用力記住他每個小節,愈怕慢慢忘記他,愈毀壞我的神經。算了,我不需捉得這麼緊。我不想落得24-7全天候藥膏式黏附,他一踫異性就吃醋,有什麼事情就一哭二鬧三上吊……
如果要為個男人搞成這樣,我寧可一個人安安寧寧的。
如果鬧得這樣天昏地暗,那已沒必要在一起。
在地鐵裡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的日劇,《101次求婚》。浪漫嗎這一齣戲?星野達郎與矢吹薰的愛情故事,是有結局,但可說是完美或「美麗的句號」嗎?在星野100次求婚後,薰穿著婚紗跑到地盤找星野先生,撿起汽水罐「蓋掩」權充戒指求第101次婚,那一幕我看得很心痛。為了一段愛情,為了所愛的女人花盡身上最後一毛錢買一隻最後被丟棄的戒指……很想捉著星野先生的手,把他牽到馬路旁、在酒館裡扶他回家,輕聲問:「用一切去換薰,值得嗎?有需要把自己搞成這樣嗎?」 (野島伸司,《101次求婚》http://www.cnool.net/tianyige/foreign/101cqh.htm)
就像安慰另一個自己。
我知道答案,但我也認為,一定有讓大家更好過的生活方式。
一定有另一個,愉快的,追尋 「星野‧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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